FDA批准用于治疗慢阻肺的吸入气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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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FDA批准用于治疗慢阻肺的吸入气雾剂 |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已授予批准异丙托溴铵和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可必特肺部输药器吸入气雾剂,勃林格殷格翰)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这些患者在采用常规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仍持续显示气管痉挛症状以及需要使用第二种支气管扩张剂治疗。
对那些目前正在使用异丙托溴铵和硫酸沙丁胺醇的患者来说这种复方气雾剂被认为是一种合适的替代药物(Combivent Respimat吸入气雾剂),而这两种药将很快无法使用。因为其包含氯氟烃(CFCs),因此这类气雾剂产品正处于淘汰的过程中,并将于2013年12月31日之后从市场上退出。 去年四月,美国FDA宣布将逐步淘汰用于治疗患有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或两者兼有患者的含有氯氟烃的七种不同的压力定量吸入气雾剂。逐步淘汰含氯氟烃气雾剂是因为一项由美国与大多数其他国家一起签署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际协议。氯氟烃和其他一些物质因其能减少臭氧层而对环境造成破坏,同时该协议的签署国承诺将于指定日期后从市场中移除这类药的代理商。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大多数氯氟烃气雾剂已经被淘汰。 压力定量吸入气雾剂的淘汰 一般使用的含氟氯烃的气雾剂已经被禁止了几十年,早在1996年1月1日,除了某些有限的用途,如压力定量吸入气雾剂就已在美国被淘汰。 FDA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肺部和过敏部和风湿病产品部主任Badrul Chowdhury博士称:“在此过渡阶段,FDA希望可以保证患者获得安全有效的替代药物来治疗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同时一份来自FDA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的风湿病产品声明中称:“目前FDA正在与专业协会和患者组织合作以确保患者了解哪个产品不能继续使用以及哪些替代药物对患者来说作用最好等信息。” 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的要求,淘汰这些产品的决定是从市场上清除氟氯烃气雾剂产品的一系列决定的最新决定。FDA建议在2007年淘汰剩余的7个产品,并在审核由作为一个公众会议组成部分提交的超过4000份公众意见及信息后达成最终的决定。 当吸入气雾剂不能使用时,由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生产的异丙托溴铵和硫酸沙丁胺醇的复方药将为患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病人提供另一种治疗选择和合适的替代性吸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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